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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集团: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暨变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通知2021-08-17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暨变更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发出《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详见2021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按照《荆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荆门城区实
施封闭管理。为响应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司定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由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
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外滩金融中心
23楼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地点的变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除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外,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会议登记时间、会议议案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2、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
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
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严格遵守武汉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
前关注并遵守武汉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
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现
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
48小时有效期内(8月19日-8月20日)的核酸检测报告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
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
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15)至投
票结束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外滩金融中心23楼国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                                 审 议 内 容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提名刘益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提名周文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提名陈大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     提名龙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刘万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     提名徐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     提名张晓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吴时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3.02     提名沈坚强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5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上述所有提案审议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 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事项,
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采
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
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
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
表决。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等额选举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提名刘益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提名周文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提名陈大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4         提名龙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提名刘万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提名徐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提名张晓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提名吴时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3.02         提名沈坚强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5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
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外滩金融中心23楼国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梦莲 龙飞
    联系电话:0724-6096558
    联系传真:0724-6096559
    电子邮箱:tmjt@tianmaogroup.net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外滩金融中心23楼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
    邮政编码:430019
    5、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
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7”,投票简称为“天茂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等额选举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提名刘益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提名周文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提名陈大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4         提名龙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提名刘万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提名徐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提名张晓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提名吴时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3.02         提名沈坚强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5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

       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受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提名刘益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提名周文霞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提名陈大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4        提名龙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提名刘万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提名徐翔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提名张晓苗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提名吴时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3.02        提名沈坚强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5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