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 钒钛 公告编号:2018-31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 年 04 月 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鞍钢集团 指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 指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 指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攀钢钒钛、本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攀成钢铁 指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攀长钢 指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钛业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钛业 指 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 钒业公司 指 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 西昌钢钒 指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鞍钢财务公司 指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财务公司 指 原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为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公司 重庆钛业 指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钒钛贸易 指 上海攀钢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段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胡可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85,916,335.86 2,199,730,218.31 44.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7,733,759.75 222,089,544.76 1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71,999,569.87 123,903,705.11 280.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5,776,324.83 -372,882,956.44 139.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45 0.0259 11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45 0.0259 11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1% 2.60% 7.7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359,015,292.01 10,473,232,962.65 -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74,676,578.14 4,302,206,349.29 10.98%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8,589,746,202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5,204.00 债务重组损益 66,342.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53,240.9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2,332.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3,959.99 合计 -4,265,810.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9,05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攀钢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35.49% 3,048,453,113 2,758,753,579 司 鞍山钢铁集团有 国有法人 10.81% 928,946,141 限公司 攀钢集团四川长 城特殊钢有限责 国有法人 6.54% 561,494,871 561,494,871 质押 247,732,284 任公司 攀钢集团成都钢 国有法人 5.84% 502,013,022 502,013,022 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52% 130,963,0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 境内一般法人 1.48% 126,807,638 份有限公司 黄红梅 境内自然人 0.33% 28,721,300 工银瑞信基金- 农业银行-工银 其他 0.31% 26,492,000 瑞信中证金融资 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 银行-南方中证 其他 0.31%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中欧基金-农业 其他 0.31% 26,492,000 银行-中欧中证 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金融资产管理计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928,946,141 人民币普通股 928,946,141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289,699,534 人民币普通股 289,699,53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0,9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963,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6,807,638 人民币普通股 126,807,638 黄红梅 28,72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8,721,3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26,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000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26,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26,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26,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 26,4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9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股东中,攀钢集团、攀长钢、攀成钢铁、鞍山钢铁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说明 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无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 1. 预付账款比年初数减少5,916.43万元,主要是预付西昌钢钒产品款、国家电网电费下降所致。 2. 投资性房地产比年初增加19,733.38万元,主要是金贸大厦产权过户后将出租房屋由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致。 3. 固定资产清理比年初增加460.14万元,主要是攀枝花钒制品厂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所致。 4. 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15,649.11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产品款增加。 5. 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558.57万元,主要是母公司吸收合并钒业公司税费清缴影响。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40,154.20万元,主要是净归还民生银行成都分行4亿元长期借款。 7. 专项储备比年初增加438.74万元,主要是计提本年安全生产费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 2018年1—3月,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318,591.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8,618.61万元,主要是钒产品市场持续向好,价格 较去年同期增幅达到84.67%;钒产品销量同比增加9.16%;重庆钛业产能实现达产达效后钛产品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 2018年1—3月,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243,464.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659.65万元,主要是钒产品销量同比增加9.16%; 重庆钛业达产后钛白粉销量同比增加19.10%所致。 3. 2018年1—3月,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2,805.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76.79万元,主要是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4. 2018年1—3月,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5,286.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21.25万元,主要是钒钛产品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5. 2018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23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3.63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重庆钛业公司收回重 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土地款1.5亿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750万元,本报告期无此影响;本报告期钛业公司、钒 钛贸易、北海铁合金收回应收款项及存货价值回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6. 2018年1—3月,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20.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71.29万元,主要上期重庆钛业老厂区土地处置,本 报告期无此影响。 7. 2018年1—3月,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459.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31万元,主要是本期罚金支出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2018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77.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865.93万元,主要是因生产经营规模扩 大及钒钛产品价格增长,货币回款大幅增长所致。 2. 2018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35.07万元,主要是上期土地处置相关 收支及试生产费用较高,本报告期无此影响。 3. 2018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73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163.09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借 款所致。 (四)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钒业公司账务处理,导致报告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数据同 比发生较大变化。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 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起暂停上市。 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鉴于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 条件及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2018 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2018 年3月2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9 号)和《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10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已被深交所受理。 公司郑重提醒: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 年 03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 2018 年 03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请的公告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本公司股票恢 2018 年 03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 2018 年 03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承 履 诺 承诺时 诺 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 间 期 情 型 限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与本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鞍钢集团计划在西昌 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消 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 正 除 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如 资产重组 2016 年 常 鞍钢集 同 鞍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长 时所作承 09 月 履 团 业 事、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鞍 期 诺 14 日 行 竞 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放弃上 中 争 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 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鞍钢集团或其控制 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 资产及其他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8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 承担。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与本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攀钢集团计划在西昌 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 消 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如 正 除 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2016 年 常 攀钢集 同 事、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攀 长 09 月 履 团 业 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如果本公司放弃上 期 14 日 行 竞 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攀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 中 争 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攀钢集团或其控制 的企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 资产及其他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攀钢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 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攀钢集团承 担。 保证资金安全鞍山钢铁在其出具的《关于保证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在鞍 保 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安全的承诺》中承诺:①鞍 正 证 山钢铁将严格按照证监会、银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鞍钢财务公 2011 年 常 鞍山钢 资 长 司、攀钢财务公司规范运营创造良好条件,督促本公司和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 11 月 履 铁 金 期 公司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制度。②鞍山钢铁保证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 12 日 行 安 司资金的安全,如本公司在鞍钢财务公司、攀钢财务公司的资金发生损失,自损失 中 全 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鞍山钢铁将予以足额现金补偿。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不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将 减 尽可能地减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 正 少 鞍钢集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 2016 年 常 关 长 团、攀 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12 月 履 联 期 钢集团 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本公司 29 日 行 交 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 中 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攀钢集团违反 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攀钢集团承担。 一、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 酬,不会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 担任经营性职务。2、保证本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 体系独立于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二、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本公司具 正 其 鞍钢集 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鞍钢集团、攀钢集 2016 年 常 他 长 团、攀 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三、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本公司 12 月 履 承 期 钢集团 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 29 日 行 诺 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四、保证本公司业 中 务独立 1、保证鞍钢集团、攀钢集团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违规干预本 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2、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 少并规范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 9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 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本公司财务 独立 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2、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本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不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金使用。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集团、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 损失,将由鞍钢集团、攀钢集团承担。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 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