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10-1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 修订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工作机构,配备相应党务工作人员,保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 障党组织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发挥
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 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参与公司重大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问题决策,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任。
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研究决定改 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 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
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 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研究决定改
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 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
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
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
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是:钒钛产品生产、销售(凭许可证许 是:钒钛产品生产、销售;钒钛产品检
可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钒钛产品检 测化验服务;电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
测化验服务;电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 电器设备维修服务;特殊铁合金冶炼;
电器设备维修服务;特殊铁合金冶炼; 金属制品及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矿
金属制品及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矿 产品、五金交电、炉料、冶金辅料、劳
产品、五金交电、炉料、冶金辅料、劳 动保护用品等销售;仓储、货运代理服
动保护用品等销售;仓储、货运代理服 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
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 钒钛及化工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钒钛及化工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公司登记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准为准);生产、销售危险化学
机关核准为准);生产、销售危险化学 品(按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期限从事经
品(按许可证许可范围及期限从事经 营);生产、销售钢锭、钢坯及其制品。
营);生产、销售钢锭、钢坯及其制品。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
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 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批准。
国家有关机关部门批准。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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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股票上 (八)在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经理的工作; 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事先 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资助事项提交
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
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资助事项提交 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超过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 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超过股东大会 议。
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第八章 党委
审计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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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一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
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
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
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五十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
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
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鞍钢
集团公司党委等上一级党组织有关重
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
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
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经理层
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
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
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
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
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
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
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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