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1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况 (1)2021 年公司预计发生采购、销售和劳务类关联交易共计 116.06 亿元,较 2020 年实际发生额增加 23.74 亿元,增幅 25.71%。主 要是: ①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金额为 38.23 亿元,比 2020 年实际发生额 上升 6.50 亿元,增幅 20.49%。变动原因主要是公司预计向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鞍山钢铁”)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销售钒 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6.06 亿元,增幅 77.39%;公司 预计向攀钢集团销售其他产品及服务增加关联交易 0.25 亿元,增幅 8.47%。 ②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金额为 77.83 亿元,比 2020 年实际发生额 上升 17.24 亿元,增幅 28.45%。变动原因主要是: 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钒产品数量和价格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9.97 亿元,增幅 62.98%;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钛产品的数量上升, 增加关联交易 1.31 亿元,增幅 120.18%;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辅 助材料及备品备件的数量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1.68 亿元,增幅 72.41%; 1 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电力数量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2.01 亿元,增幅 26.84%;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钛精矿数量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0.89 亿元,增幅 5.03%;公司预计向攀钢集团采购运输服务及工程款项等 其他产品及服务上升,增加关联交易 1.12 亿元,增幅 13.53%。 (2)2021 年预计在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 钢财务公司”)发生存款利息 0.2 亿元,每日最高存款余额限额 10 亿 元,委托贷款限额 15 亿元。 (3)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的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鞍钢股份签 订了《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 年度)》,与攀钢集团签订了《采购 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和《销售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 与鞍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度)》。 本次预测的 2021 年度公司与鞍钢股份、攀钢集团、鞍钢财务公司 的关联交易金额均不会超过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金额上限,有关 预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测的 2021 年度公司与鞍山钢铁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属于 董事会审议权限,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预测 2021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俊勇、申长纯、陈勇、张景凡、杨秀亮在董事会上审议本 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2021 年 2 2021 年 2021 年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月累计发 上限金额 预计金额 金额 生金额 鞍钢股份 51,000 35,000 2,997 15,635 鞍山钢铁 钒产品 市场原则 1,490 1,490 125 639 攀钢集团 229,360 102,360 12,332 62,067 关联销售及提 攀钢集团 钛产品 市场原则 34,000 34,000 12,588 33,696 供劳务 攀钢集团 电力 政府定价 177,000 177,000 30,607 175,413 攀钢集团 其他产品及服 市场原则定价或双 32,000 32,000 4,741 29,469 鞍山钢铁 务 方协商定价 400 400 62 370 合计 525,250 382,250 63,452 317,289 备品备件、辅助 攀钢集团 市场原则 49,000 40,000 5,493 23,185 材料 攀钢集团 粗钒渣 成本加合理利润 80,000 80,000 13,127 78,417 攀钢集团 钛精矿 市场原则 186,000 186,000 44,734 177,081 攀钢集团 钛产品 市场原则 24,000 24,000 2,048 10,903 攀钢集团 钒产品 市场原则 744,910 258,000 29,693 158,290 关联采购及接 受劳务 市场原则定价或双 攀钢集团 钢材 7,400 1,000 218 方协商定价 攀钢集团 电力 政府定价 95,000 95,000 13,291 74,867 攀钢集团 其他产品及服 市场原则定价或双 94,000 94,000 11,966 82,844 务 方协商定价 鞍山钢铁 300 119 合计 1,280,310 778,300 120,352 605,924 鞍钢财务公司 存款利息 2,000 2,000 1,611 金融服务 鞍钢财务公司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鞍钢财务公司 委托贷款 150,000 150,000 91,100 93,100 注:1. 攀钢集团:指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鞍山钢铁: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鞍钢股份及所属子公司); 3. 鞍钢股份: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 年,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和劳务类关联交易共计 92.32 亿元。 其中,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金额为 31.73 亿元,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金额为 60.59 亿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2020 年度 2020 年度预 2020 年度实 额与预计 关联人 类别 划分 上限 计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 (%) 鞍钢股份 51,000 30,000 15,635 -47.88% 钒产品 鞍山钢铁 1,490 1,000 639 -36.13% 攀钢集团 229,360 85,000 62,067 -26.98% 关联销售及 钛产品 攀钢集团 34,000 34,000 33,696 -0.89% 提供劳务 电力 攀钢集团 177,000 177,000 175,413 -0.90% 其他产品及服 攀钢集团 32,000 32,000 29,469 -7.91% 务 鞍山钢铁 400 400 370 -7.50% 合计 525,250 359,400 317,289 备件、辅助材料 攀钢集团 49,000 21,000 23,185 10.41% 粗钒渣 攀钢集团 80,000 80,000 78,417 -1.98% 钛精矿 攀钢集团 186,000 186,000 177,081 -4.80% 钛产品 攀钢集团 24,000 24,000 10,903 -54.57% 关联采购及 钒产品 攀钢集团 744,910 260,000 158,290 -39.12% 接受劳务 钢材 攀钢集团 7,400 500 218 -56.49% 电力 攀钢集团 95,000 75,000 74,867 -0.18% 其他产品和服 攀钢集团 94,000 80,000 82,844 3.56% 务 鞍山钢铁 119 合计 1,280,310 726,500 605,924 存款利息 鞍钢财务公司 2,000 2,000 1,611 每日最高存款 金融服务 鞍钢财务公司 100,000 100,000 100,000 限额 委托贷款 鞍钢财务公司 150,000 150,000 93,100 注:1. 攀钢集团:指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鞍山钢铁: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鞍钢股份及所属子公司); 3. 鞍钢股份: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4 (一)关联方: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 法定代表人:王义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2414200141 主要业务:铁矿锰矿(下属企业经营),耐火土石,黑色金属,钢 压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专营),焦化产品,火力发电,工业、民用 气体,水泥,耐火材料制品,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仪器仪表, 铁路电讯装置,冶金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非金属建筑材料、建筑 砖瓦制造,房屋、公路、铁路、矿山、冶炼、化工、通信、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承包,工程勘察、设计,铁路(企业内部经营)、公路运输(下 属企业经营),房屋、设备出租,计算机系统开发,冶金技术开发、转 让、培训。兼营:耐火土石开采、建筑、设备安装、勘察设计、耐火 材料、铁路公路运输、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服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鞍山钢铁总资产为人民币 2,214.26 亿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100.22 亿元;2020 年度,鞍山钢铁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1,046.94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0.25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和鞍山钢铁同受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 控制,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山钢铁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双方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预计交易金额上限也考虑了双方供需情况而 5 确定。鞍山钢铁有能力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及采购本公司的 相关产品。 (二)关联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法定代表人:王义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35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2426694799 鞍钢股份是国内最大的钢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拥有烧结、焦 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完整的钢铁生产流程及配套设施。公司主要 产品涵盖了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及彩涂板、中厚板、大型材、线 材、无缝钢管、冷轧硅钢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鞍钢股份总资产为人民币 882.29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529.26 亿元,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11.71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6.92 亿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2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同受鞍钢集团控制,有关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股份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 确定。因此,鞍钢股份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 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关联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6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 法定代表人:段向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3513393 主要业务:钢、铁、钒、钛、焦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制品、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修理;建筑材料制造;冶金工程、工业自动 化、信息工程技术服务;综合技术及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攀钢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961.86 亿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58.75 亿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810.27 亿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19.08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5.13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攀钢集团是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攀钢集团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相关协议中约定的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 确定。因此,攀钢集团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 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四)关联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于万源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8885772F 主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提供担保、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贷款及融资 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鞍钢财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78.29亿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71.58亿元;2020年,鞍钢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4 亿元,利润总额6.51亿元,净利润4.9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为鞍钢集团直接或间接控 股的公司。因此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有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鞍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内控完善、经营稳健、服务手段先进,业务上受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各项监管指标均达标,资产优良,不 良贷款率始终为零。 鞍钢财务公司多年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资金保 障,其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保持良好。我们认为鞍钢财务公司有能力 按照相关约定为本公司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能源动力、接受劳务等产品,以及 8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钒、钛以及能源动力等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 以下原则确定: (一)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执行; (二)有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不超过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内协商确定; (三)无政府指导价的,由相关各方在市场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确定市场价格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为公司经营地及邻近地区提供类 似服务的第三方相同规格和质量的产品当时收取的商品价格; (四)无市场价格或该产品市场价不可比时,按成本价加合理利 润作为双方结算的价格; (五)鞍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 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鞍钢财务公司向鞍钢集团 其它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 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档次贷款利率。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 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严洪先生、米拓先 生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9 公司对 2021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预测是合理的,是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 稳定运行,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与鞍钢股份签署的《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 年 度)》; (四)公司与攀钢集团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 和《销售框架协议(2019-2021 年度)》; (五)公司与鞍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2019-2021 年 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