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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1-03-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筹建(银复〔1997〕345 号),
于 1998 年 3 月 17 日正式成立(银复〔1998〕88 号)。鞍钢财务公司
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36,200 万元,由 5 家股东出资:鞍山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出资 30,660 万元,持股
比例 84.7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
为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出资 1,350 万元,持股比例 3.73%;鞍山银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比例 0.55%。
    1998 年 9 月 10 日,鞍钢财务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关于内部转让
股本的议案”,股东鞍钢附属企业公司、鞍山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将所持鞍钢财务公司股权转让给鞍山钢铁,股东由五家变为三家:
鞍山钢铁出资 32,210 万元,持股比例 88.98%;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
易公司出资 2,490 万元,持股比例 6.88%;鞍钢实业发展总公司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4.14%。
    2008 年 5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辽宁监管局《关于鞍钢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股权、调整股权结构的
批复》(辽银监复〔2008〕143 号)批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至 100,000 万元(含 500 万美元)。本次变更事项已经鞍山中科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8 年 6 月 27 日出具鞍中科华验字
〔2008〕第 128 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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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鞍山钢铁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
贸易公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出资 2,2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
    2012 年 6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辽宁监管局《辽宁银监
局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辽银
监复〔2012〕134 号)批准,鞍钢财务公司 74.04%的股权由鞍山钢铁
无偿划转至鞍钢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鞍钢集团”)。本次股权转换后,鞍钢财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鞍
钢集团出资 74,0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4.0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0%;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
司出资 3,72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2%;鞍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
资 2,24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4%。
    2014 年 4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变更、注册
资本增加及章程修改的请示》 钢集财〔2014〕 号)获得辽银监发〔2014〕
25 号批复,注册资本金增加及股权变更的工作于 2014 年 5 月底结束。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
含 5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0%;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攀钢钒钛”)出资人民币 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14 年 10 月,《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攀钢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并设立四川分公司的请示》获得银监复〔2014〕766
号批复。2014 年 12 月,鞍钢财务公司四川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
    2016 年 9 月,经辽宁省银监局核准,鞍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 20

                                2
亿元增加至 40 亿元,其中,鞍钢集团出资 28 亿元,持股比例 7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8 亿元,持股比例 20%;攀钢钒钛出资 4 亿元,
持股比例 10%。
    鞍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万源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300118885772F
    住所: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 8 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
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
新股申购;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鞍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以“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
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构建起“决策科学、
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三会一层”
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鞍钢财务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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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业绩评估
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等,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及监督办法》,
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明确了决策标
准和决策程序。
    鞍钢财务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定期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并完整保留相关会议的议案、决议、纪要
和记录等档案资料。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组织制定中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并不定期地根据内外部发展状况予以调整和完善;董事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不定期地根据内外部因
素予以调整和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的决策,
稽核管理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负责。
    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建立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专业决策机制,
确保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鞍钢财务公司管理层
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绩效
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决策机构,党委下设保密管理委员会、网络安全
与信息化管理委员会两个专业决策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职责划分
明确,遵循前中后台适当分离的审慎原则。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了结算业务部、
信贷业务部、投资业务部、财务计划部、客户服务部、国际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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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稽核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等职能部门,并
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建立了覆盖主要业
务领域和重大事项的有效管理体系,制定了岗位授权、机构授权规定
或相关的实施规范。鞍钢财务公司稽核管理部与风险管控部相对独立
于经营管理层,对鞍钢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直接向
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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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鞍钢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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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力资源
    鞍钢财务公司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了员工
的引进录用、离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相关办法,明确了关键
岗位和敏感岗位,并制定相关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对掌握重要机
密的员工离岗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对关键岗位人员按照《重要岗
位轮换和休假管理办法》定期进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建立了员工
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管理体系。鞍钢财务公司注重员工的业务
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关键岗位员工具备较强的胜任能力。
    4.企业文化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制定了《公司企业文化手
册》,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鞍钢财务公
司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工作。鞍钢财务公司重视风险
文化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强化员工的
风险意识。
    (二)风险评估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
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
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与政策
    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由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
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组成。其中:董事会对
鞍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
员会是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
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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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部风险控制岗具体负责识别、监控、评估和报告各类业务风
险并接受稽核部稽核岗的独立检查。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风
险预警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
列风险管理制度,对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
等风险评估过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风险控制手册》,建
立健全了鞍钢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评估
    现阶段鞍钢财务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等风险。鞍钢财务公
司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其发展战略,针对面临的主要
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1)操作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完善的内控手册和报告
报送机制,当操作风险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向部门负
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经理报告;
    (2)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强化资金头寸管理,收集
各类资金流动性监测信息,预测未来短期内的资金流动缺口,建
立流动性风险指标预警机制。当流动性指标出现异常情况时,鞍
钢财务公司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建立客户的信用评级指标体
系,有针对性地细化贷款客户类型的信用评级体系,严格执行《企
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可参考性,有
效降低信用风险;
    (4)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定期开展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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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评估,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与报告体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管理委员会负责 IT 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本
外币)》《存款管理办法(本外币)》《存放同业账户管理办法》《存
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对大额
资金的筹措及运用需由业务部门提出资金需求,经鞍钢财务公司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表决后方可进行,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
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
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
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
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制定和完善了《信贷管理办法》《贷款担保管
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等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建立
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体系。同时,鞍钢财务公司加
强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管理和贷后跟踪管理,制定了《企业信
用等级评定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管理办法》等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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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
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
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对检查失误、清收不力承担
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鞍钢财务公司制订了《贷
款审查委员会制度》,对贷款审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职责及议
事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所有信贷类业务须经贷款审查委员会出
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鞍钢财务公司建
立了完整的信贷档案,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委员
会审批记录、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并定期进行稽核检查。
    (2)贷后管理
    鞍钢财务公司重视贷后管理,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
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进行跟踪。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借
款人建立贷后跟踪档案。对借款人合同执行情况、财务及经营状
况等相关信息进行跟踪,定期形成一份贷后跟踪报告,内容包括:
借款人简介、借款人经营状况、借款人财务状况及信贷员意见等。
对于中长期贷款,鞍钢财务公司还根据对应项目的建设、生产情
况,对中长期贷款风险分类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3.投资业务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谨慎
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了《投
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操作规程》《交
易所市场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操作规程》《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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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规程》《委托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对金融股权投资业务操作
规程》《投资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
行,重大有价证券投资事项需经鞍钢财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出
席会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可执行,做到决策审批与投资执行
相分离,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
    4.内部稽核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实行内部稽核制度,设立稽核管理部。稽核工
作在鞍钢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能,
直接对鞍钢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
    稽核管理部对鞍钢财务公司全部经营管理及其有关人员的
经营管理行为实施稽核监督、揭露和纠正,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保障鞍钢财务公司依法、稳健经营。
稽核人员在每年初订立全年的稽核工作计划,确定稽核目标及本
年度的稽核工作重点,并报鞍钢财务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年度
终了,对全年的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在稽核过程中,根据稽核项
目、内容开展业务条线稽核或专项稽核等稽核方式,对发生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被稽核单位和个人及时向鞍钢财务公司
审计委员会汇报,对责任人员按鞍钢财务公司《职工罚责》做出
处理或处罚。
    5.信息系统控制
    鞍钢财务公司目前采用交通银行北京研发中心开发的新一
代财资管理系统,能满足鞍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需
要。鞍钢财务公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信息系统
进行监督及落实相关制度的执行,信息技术部具体负责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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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制定了《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和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等管
理制度,业务部门对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信息技术部,
信息技术部负责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实现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有效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鞍钢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鞍钢财务公司较好的控制了
资金安全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鞍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
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方
面,鞍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
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


    三、鞍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2020 年,鞍钢财务公司紧紧围绕其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坚持“依托集团、服务客户、控制风险、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
充分发挥金融职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拓
宽金融服务领域,在稳固原有传统业务盈利水平的基础上,深挖
资本市场潜力,为鞍钢财务公司良性、持续地发展奠定了较为坚
实的基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鞍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278.25 亿
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 69.22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66 亿
元,发放贷款和垫款 172.14 亿元;负债总额 206.67 亿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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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收存款 204.98 亿元;所有者权益 71.58 亿元。2020 年鞍钢财
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4 亿元,利润总额 6.52 亿元,税后净利
润 4.90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度鞍钢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势变化,不
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取得了良
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鞍钢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
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
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
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鞍钢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
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
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鞍钢财务公司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
下:
    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
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711,105.05÷(2,124,170.91+136,233.73+145,459.53)
    =711,105.05÷2,405,864.17=29.56%,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余额为 0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244.91 万元,拆入
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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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余额为 160,293.55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244.91 万元,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22.51%,低于 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 209,939.60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244.91 万元,
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 99.93 万元,资本总额为 712,244.91 万
元,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01%,低于 20%。
    (四)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余
额为 9.67 亿元,占鞍钢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为 4.72%;
无贷款余额。攀钢钒钛在鞍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
好,未发生鞍钢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支付的情况。
    综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鞍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

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资产

负债比例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鞍钢财务公司在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

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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