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
的精神,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
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
公司未对除子公司外的其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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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高晋康董事 刘胜良董事 米 拓董事
2022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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