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顺发恒业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 营的各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 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 制度执行和监督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 陶久华、张生久、杨贵鹏 2010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