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各个经营环节,具有较为 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控 制度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监事签字: 鲁永明、刘晓宇、张凌晨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0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