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公司201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12-03-25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12)中磊(专审A)字第0109号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2011 年度财务报表,并
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签发了(2012)中磊(审 A)字第 008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7 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顺发恒业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表(以下简称“金融业务情
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金融业务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发恒业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金融业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 2011 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
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顺发恒业实施于 201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财
务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金融业务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
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顺发恒业 201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情况,金融业务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顺发恒业 201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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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情况表
ZHONG LE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佟锐锋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丽萍
中国北京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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