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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监事及监事会关于2011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2012-03-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关于
             201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监事对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1-12月份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1年度报告全文和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二、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持
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各下属子公司与交易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
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
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
通过此议案时,关联监事鲁永明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
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监事会对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发表
的意见
       公司与万向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
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
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四、监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发表的意见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
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保持实质和形式上的双重独立,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 50 万元
人民币的年度报酬。

    五、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监事签字:鲁永明、刘晓宇、钱嘉清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