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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张生久)2012-03-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在 2011 年度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
会前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能
够做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1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共七
次,均亲自参加,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董事会各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本人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事项、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以及
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1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中,本人对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3、2011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中,本人对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11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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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支付独立董事津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
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岗位工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等资料,依据《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综合考核评
定。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为指导,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通过广泛搜寻合格董事候选人,认真审
阅候选人简历,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以及资质、能力等
综合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在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向董事会建议提名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四、作为独立董事在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本人在公司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
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
前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还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
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情况;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召开了见面会,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了见面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保障了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
经营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治理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通过及时获
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奠定了良好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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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认真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对继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保护中
小股东利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认为公
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认为,2011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本人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并根
据自身的专业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对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公司管理起到了积极
作用。对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本人认真听取了相关
人员汇报,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八、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人:张生久
                               201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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