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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2-11-05  

						      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              编号:2012-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2 年 11月1
日、11月2 日、11月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 A 股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结果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亦无正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况。
     6、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的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201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向全体董事
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以书
面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属公司日
常经营行为。对于上述担保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对外担
保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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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上述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按有关规定正常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
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本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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