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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张生久)2013-03-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 201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并在会前仔
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会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议题
的讨论并发表意见。201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六次,本人均亲自参加,
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在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了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2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关于与万向财
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事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
报告》、《关于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
及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并针对公司
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2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中,本人对公司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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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2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
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2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万
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2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中,本人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 2012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结合本年度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岗位工
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资料,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
合考评。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
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
管人员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二)在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2年度,本人与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安排以及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2年度,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提名委员会未开展
相应提名和推荐工作。

    四、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实地调研,参观了公司开发的项
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治理
情况以及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通过获悉公司现状以及运营动态,能够更好地
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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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
重要信息,并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同时,
本人也持续关注着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新闻报道,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情
况,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完整。
    2、本人持续关注着公司动态,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
联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本着独立、客观、审
慎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3、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法人治理
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认知和理解,以增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人:张生久


                                              201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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