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13-03-25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13)中磊(专审 A)字第 0033 号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13)中磊(专审A)字第0033号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恒业”)2012 年度财务报表,并
于 2013 年 3 月 24 日签发了(2013)中磊(审 A)字第 001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
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6 年第 2 号(修订)》——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披露及报送要求规定的格式,顺发恒业
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发恒业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发恒业 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
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顺发恒业实施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
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的理解顺发恒业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树奇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丽萍
中国北京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