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13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1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5,509,75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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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2 08*****647 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
3 08*****697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 1 号盛世国际写字间 3026 室
咨询联系人:刘海英
咨询电话:0431-85180631
传真电话:0431-81150631
六、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其他有关文件。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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