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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13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1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5,509,75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元;持有非股改、
非新股限售股以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5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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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2    08*****647     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
              3    08*****697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 1 号盛世国际写字间 3026 室
    咨询联系人:刘海英
    咨询电话:0431-85180631
    传真电话:0431-81150631

    六、备查文件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其他有关文件。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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