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15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19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分
别是:管大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李旭华先生、陈贵樟
先生、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杨贵鹏先生(独立董
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管大源、沈志军、程捷、李旭华、陈贵樟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孔令智、陶久华、张生久、杨贵鹏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
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
严格监管,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上述报告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
1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并支付审计费用 50 万元,聘期一年。
由于万福生科事件,中国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并拟撤
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因此,公司拟不再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
拟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3 年度审计服务,聘期
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 5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
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3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 9:30 分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
北路 777 号,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