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9-03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2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 9:30 分
     2.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管大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8,250,297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9.22%。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
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 828,250,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1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已由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杨霖、阮立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3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9月4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