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对《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 鲁永明、刘晓宇、钱嘉清 201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