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董事 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了公 司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目前,公司从治理结构到各个工作环节均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能够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在运营过程出现的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 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 陶久华 张生久 杨贵鹏 201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