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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的补充公告2015-08-20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5-47


   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的补充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19 日,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6),为
更加方便投资者了解本次借款事项,现做如下补充披露: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将位于杭州
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旺角城新天地金座部分商业房地产合计 40,173.64 平方米,抵
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萧山支行,申请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该笔借款恒业公
司将用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次借款期限为 10 年,抵押期限为 10 年。
     截止 2015 年 6 月 2 日(评估基准日),上述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旺
角城新天地金座部分商业房地产账面值为 37,264.08 万元,评估值为 10,0907.70
万元。上述抵押物账面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12%;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的 10.56%。上述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办
理完毕。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对
于单个项目抵押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20%的,或累计项目抵押融
资额度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50%的,应当报董事会批准”的规定,本次借
款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优化财务费用控制,有利于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