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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劲)2016-04-08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劲)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本人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态度,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在参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意见,慎重行使表决权,诚
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议七次,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及缺
席情况,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况。 同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
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利用专业特长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做出了独立、客观、
专业的判断,并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5 年 4 月 16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2、2015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投资万向奥兰德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4 月 20 日
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同意该项关联投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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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5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14 日,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万向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5、2015 年 8 月 21 日,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事前认可和
同意调整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
委员会委员,在 2015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积极参与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绩效评价工作。参照公司 2015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结合董事和高管人员工作职责、岗位工作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了综合考
评,并作为董事和高管人员发放薪酬的主要依据。
    (二)在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就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了研究与讨论,并对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安排以及可行性进行了分析,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鉴于本人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于2015年4
月上任,并于2015年8月被选举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当选后,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均未发生变动,因此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开展相应
提名和推荐工作。

      四、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实地考察了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
现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详尽的讲解和汇报,并对公司运营管理、财务状况、风
险控制以及发展规划等情况有了深入了解。现场考察工作得到了公司管理层的
积极配合,本人也为公司在创新发展方面献计献策,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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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要事
项,本人均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合理
意见;同时,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坚持相关业务学习,通过熟悉和加深对相关知识理解,
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支持,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报告人:陈   劲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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