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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16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25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参与表决的是:
管大源、沈志军、迟楷峰、程捷、李旭华、陈贵樟、陈劲(独立董事)、周亚力
(独立董事)、唐国华(独立董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顺发恒业
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5 号)核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222,9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0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9,999,995.6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86,699,995.6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汇
会验【2016】3068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拟用
于投资以下项目: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入金额(元)

         1     美哉美城项目       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986,699,995.61

         2   桐庐富春峰景项目   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      450,000,000.00

         3    淮南泽润园二期    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合计                                 1,586,699,995.61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恒业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
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分别划入恒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桐庐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桐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专用于项目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
开发。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前后不发生股权变更,公司仍持有恒业公司 100%股权,且其仍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m)上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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