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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6-08-17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6-3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顺发恒业                     股票代码                   00063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捷                                      刘海英
    电话                               0431-85180631                             0431-85180631
    传真                               0431-81150631                             0431-81150631
    电子信箱                           chengjie@sfhy.cn                          liu8027@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45,263,958.21           1,994,026,706.29                            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5,302,081.06              215,071,083.41                           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40,461,330.29              212,421,362.25                       13.2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44,401,906.44              737,193,055.76                      13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4%                      5.97%                        -0.2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859,691,855.73          11,891,840,346.06                        2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442,797,976.29           3,762,702,689.47                        44.65%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33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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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普通股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33%      1,491,831,780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4%        266,222,961      266,222,961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6%         69,619,2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3%         42,150,10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         29,522,319
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14,504,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13,452,17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11,839,852
华安资产-兴业银行-渤海国际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7%          8,908,413
托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7,931,107
保险产品
                                         在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拟定的经营计划和工作重点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通过持续推进并加速库存去化,使公司营
    业收入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积极开展非公开发行,完成恢复上市后首次非公开发行、中票发行等再融资工作,为公司持续
    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自查活动,不断开展公司治理,为公司规范运作奠定
    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526.40万元,营业利润32,456.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30.21万元,
    分别同比增长了7.58%、11.43%和9.41%。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69.66万平方米;2016年1-6月份完成合同销售金额228,995.00万元,合同销售面积
    13.37万平方米,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87%和下降6.76%。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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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
房地产行业          2,094,260,906.30 1,536,788,205.71   26.62%         7.25%              6.36%       0.62%

物业服务管理          25,707,554.36     22,050,149.04   14.23%         8.83%             22.20%       -9.39%

分产品
房地产行业          2,094,260,906.30 1,536,788,205.71   26.62%         7.25%              6.36%       0.62%

物业服务管理          25,707,554.36     22,050,149.04   14.23%         8.83%             22.20%       -9.39%

分地区
浙江省              2,077,616,873.74 1,509,328,160.40   27.35%        12.91%             15.87%       -1.85%

安徽省                10,351,586.92      8,753,002.83   15.44%        -80.96%           -83.55%      13.36%

江苏省                32,000,000.00     40,757,191.52   -27.37%       -60.96%           -61.95%      -10.9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杭州旭发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有限下属全资公司杭州旭杰和下属全资公司杭州旭佰对其参股公司杭州旭发进行增资,其中,杭州旭杰
对杭州旭发增资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旭杰对杭州旭发投资增至1,000万元,占杭州旭发注册资本的20%;杭州旭佰对
杭州旭发增资7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旭杰对杭州旭发投资增至750万元,占杭州旭发注册资本的15%,公司合计持有杭
州旭发35%股权;杭州旭发于当日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在杭州旭发董事会表决权过半,并取得杭州旭发实
际控制权。因此,将杭州旭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因杭州旭发系萧政储出(2015)5号地块开发主体,本次增资不仅有利于旭发公司的项目开发,而且公司通过增资获得对
旭发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增加了权益建筑面积,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事项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2、根据子公司浙江工信清算的股东会决议,该公司已于2016年6月完成清算,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孙公司Shunfa Hengye(America)Limited于2016年6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办理完毕注册手续,注册资本为50,000美
元,均由公司子公司顺发有限持有,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长:管大源

                                                                                2016 年 8 月 1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