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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也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内控制度基本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及
      会议名称                    出席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
号               召开方式
                                                   审议通过:
                                                   1、《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 年度财务报告》;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八届监
                 2019年3月26日   应出席3名,       5、《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
1     事会第四
                 (现场召开)    实际出席3名   议〉的议案》;
      次会议
                                                   6、《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7、《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第八届监
                 2019年4月22日   应出席 3 名,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     事会第五
                 (书面表决)    实际出席 3 名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次会议
                                                   审议通过: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届监
                 2019年8月27日   应出席 3 名,     3、《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3     事会第六
                 (书面表决)    实际出席 3 名 报告》;
      次会议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
                                               见。
4     第八届监   2019年10月22    应出席 3 名,     审议通过:


                                                 1
 事会第七   日(书面表决)   实际出席 3 名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两项议案均发表意见。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检查公司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
神,执行职务时,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没有滥用职权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部门能
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作,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重大
关联交易事项也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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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各个经营环节,
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等实际情况。
     6、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
发现公司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确保公司运行稳健、运作规范。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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