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2020-03-26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获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关
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及《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经对相关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关联交易事
项
     在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说明后,经对市场认真研究和分析,认为该关联交易
便于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本运营能力,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将《关于与万向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正文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事前
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劲               周亚力                    唐国华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