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0-20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
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变更事项
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