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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0-05-12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同意
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
得其本人同意,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建军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的审阅,认为:肖

建军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肖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陈劲                 周亚力                唐国华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