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0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以书面表
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项目
开发建设需要,恒业公司拟将其自有的萧政储出(2020)15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 元 的贷 款 ,期 限 36 个 月, 贷 款实 际执 行 年利 率采 用 贷款 市场 报 价利 率
LPR5Y+5BPs 定价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由于本次资产抵押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本次
资产抵押贷款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申请额度内,与申请银行签署
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
款的公 告》( 公告 编号:2021-02 )。独 立董 事意见 请参 阅同日 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