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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0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以书面表决方式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
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贷款及提供抵押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项目开发建
设需要,恒业公司拟将其自有的萧政储出(2020)15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贷款,
期限 36 个月,贷款实际执行年利率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5BPs 定价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本次资产抵押金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本次资产抵押贷
款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抵押资产情况
                                                                                      抵押物账
 资产名称      产权所有人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面积       土地坐落
                                                                                        面价值

               顺发恒业有     浙(2020)萧山区不动         37,476      杭州市萧山     177,061.12
土地使用权
                 限公司         产权第 0126860 号          平方米      区宁围单元       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77,061.12 万元(未经
审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21%。
    三、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名称: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 年 03 月 10 日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5、法定代表人:肖建军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产中介,装饰装潢,
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市场营销策划,商场经营管理,市场管理,户外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
    7、注册资本:228,350 万元人民币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0,955.09               727,222.24
   净资产                              552,322.97               546,579.94
   营业收入                             10,589.52                32,299.04
   净利润                                5,743.04                57,820.37
   资产负债率                             20.06%                   24.84%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恒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申请额度内,与申请银行签署各
项法律文件。


     五、对公司经营影响
     本次恒业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有利
于促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系为满足开
发项目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行为。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