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在了解相关信息基础上,对本次收购股 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交易对方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历兵、邵劭、郑刚 2021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