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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1—4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777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盛树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11 人 , 代 表 股 份
1,658,652,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3.8959%。 注:
在计算 股东大 会股 权登记 日有 表决权 股份 总数时 ,已 扣减公 司回 购股份

                                              1
187,940,156 股)其中:
     1 ) 出 席现 场会 议 的股 东及 股 东授 权 委托 代表 共 3 人 , 代表 股份 数 量
1,500,309,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66.84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158,343,2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4,579,012 股)的 7.05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增补钱嘉清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同意股数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7,833,187               99.9506%           钱嘉清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967,172                                  91.6301%

     1.2     增补王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同意股数                                                    表决结果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58,354,588               99.9821%           王涛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488,573                                  96.9580%

      上述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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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惠惠、戴诚彤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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