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
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监事会在本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号 时间及方式
审议通过:
应出席监事3人,实 1、《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际出席现场会议监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八届监 事2人,委托出席1 3、《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021年4月9日
1 事会第十 人(监事长陈水康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场召开)
二次会议 先生委托监事孙建 5、《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
荣先生代为出席并 的议案》
行使表决权)。 6、《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应出席监事 3 人,
审议通过: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第八届监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4月19日 (监事长陈水康先
2 事会第十 2、《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书面表决) 生委托监事孙建荣
三次会议 2.1 提名管大源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
2.2 提名彭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使表决权)。
第九届监
2021年5月13日 应出席监事 3 人,
3 事会第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现场召开)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次会议
第九届监 审议通过:
2021年8月26日 应出席监事 3 人,
4 事会第二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书面表决)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次会议 2、《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届监
2021年10月20 应出席监事 3 人,
5 事会第三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书面表决)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次会议
1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检查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
序、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于职守、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
没有滥用职权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规范。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企业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财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全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
完善,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
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披露的公告内容与公司实
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公告档案保
存完整、有序;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予以回避,重
大关联交易事项也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
2
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6、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
发现公司有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发生;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
极履行职责,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使命,继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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