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6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我们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对我们独立董事履职给予了充分支持
与配合,未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我们2021年度相关履行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
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
董事会换届工作,作为换届后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共
6 次,均全部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况,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情况。会议召开前,我们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参会期间,我们认真审议
会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慎重行使表决权;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也没有
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履职期内,我们利用专业特长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做出了独立、客观、
专业的判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董事会秘
书发表独立意见。
    2、于2021年6月15日,对全资子公司收购风电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于2021年6月16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全资子公司收购
风电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万向财务有
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5、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6、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变更董事长、
总裁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聘任财务负
责人发表独立意见。
    8、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聘任董事会
秘书发表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除战略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
董事担任。我们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职务

      战略委员会                 郑刚                     委员

                                李历兵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邵劭                     委员

                                 郑刚                   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历兵                    委员

      提名委员会                 邵劭                  主任委员
                                 郑刚                   委员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内, 我们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指导,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公司产业升级特点,为公司经营中
的重大事项、风险控制,产业升级谋划提出了合理建议,并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探索盈利模式和规避风险提供了有利支持。
    2、在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内,我们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职责。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推荐审计机构,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我们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与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
通,对审计重点内容及应对策略给予充分关注,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
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照
预定的进度推进,保证了年报披露的及时、充分和规范。
    履职期内,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治理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通过与公
司管理层有效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参照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实现情况,结合董事和高管人员工作职责、岗位工
作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进行了综合考评。认为: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
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
    4、在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
公司高管候选人进行筛选,通过审阅其个人履历等资料后,方将候选人提名至董
事会选聘。2021年11月,我们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红民先生个人履历
等资料的审阅,认为:王红民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
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
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聘任王红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内,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响应疫情期间“少接触”号召,我
们减少了到现场办公时间,但增加了线上、电话沟通频率,保证了有效履职时间,
未对独立董事有效履职造成影响。我们利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间,重
点对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顺发能城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
考察。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阅读公司财务报告、信披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了
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掌握了公司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等其它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工作

    1、履职期内,我们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履职期内,我们重点关注着公司动态,并深入了解项目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本着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六、总体评价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独立
履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度,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秉承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正文结束】
    (此页无正文,为《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历兵               邵劭                    郑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