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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发恒业: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2-07-15  

                               证 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26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关于提名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钱嘉清女
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附件:个人简历

    陈军,男,1975 年 10 月生,湖北仙桃人,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
生学历。2003 年 6 月进入万向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5 年 9 月出站。历任万向
电动汽车开发中心总经理助理,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汽万向新能源客
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董事长,万向研究院首席院长、副院长,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董
事局工作室总经理,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总裁,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董事,上万清
源智动车有限公司董事,凯莱(KARMA)汽车公司董事等职。
    陈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