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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2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三木琅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琅岐实业”、“项目公司”)
由公司与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琅岐城建投”)共
同出资设立的,其中:公司持有三木琅岐实业 70%股权,琅岐城建投持有三木琅岐
实业 30%股权。三木琅岐实业负责琅岐九龙商业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
    目前该项目开发进展顺利,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
例,三木琅岐实业拟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资金后,按照持股比例向各股东
方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其中本次三木琅岐实业向琅岐城建投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金额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提供财务资助方   接受财务资助方   期限            利率         财务资助额度   备注
                                            不低于同期人民银
 三木琅岐实业      琅岐城建投     3年                           1,500 万元    新增
                                              行贷款基准利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公司
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市琅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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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四)住所: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通和路 1 号 101 房;
    (五)成立时间:2010 年 01 月 14 日;
    (六)经营范围: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对酒店
业、旅游业、广告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福州市琅岐经济区文旅事业发展中心持其 100%股权。
    (八)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37,460 万元,负债总额 5,648 万
元,净资产 31,812 万元;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470 万元,净利润 63 万元。
    (九)以前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三木琅岐实业对股东琅岐城建投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2,550 万元。
    琅岐城建投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大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木琅岐实业拟向其股东琅岐城建投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额
度不超过 1,500 万元,期限 3 年,不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
当遵守的条件、资助金额、资助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协议
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和风险防控措施
    1、财务资助的目的
    此次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
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借款资金,资金用于各方股东日常
经营,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2、风险防控措施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由于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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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
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
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
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
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
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项目公司
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
括项目公司分红等)等作为资金偿还保证。公司将密切关注借款对象的生产经营、
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
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的项目公司本次对琅岐城建投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
利且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
供借款,符合行业惯例,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苏锡嘉、王林、王颖彬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琅岐城建投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且保证项目
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
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行为公平合理。
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财务资助事
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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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在实际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后的 12 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
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对琅岐城建投提供的不超过 1,500 万元财务资助
外,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5,464.82 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
逾期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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