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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木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1-09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6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 为控股子公
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鼓楼支行申请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6,000 万
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3、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4,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包
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权利质押等担保方
式,担保期限为 1 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
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授信金额 担保期限
 1         福州轻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6,000       1年
 2         福州轻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000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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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木集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500         1年
                                合计                                 16,500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1日和2021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2021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6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8.26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96亿
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
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
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1-2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福州轻
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 125,000 万元,实际已使用 69,900 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
额度 12,000 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43,100 万元;公司本次计划担保
额度为 64,500 万元(含之前已调入的 10,000 万元额度),实际已使用 44,688.40 万
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 4,500 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5,311.6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21年担保
                                                 实际使用     含本次公告已
                 2021年9月30    计划额度(含     担保金额     使用担保额度    剩余可用
     公司名称
                 日资产负债率                                                 担保额度
                                                 (含调剂)    (含调剂)
                                  调剂)

福州轻工               89.42%          125,000       69,900         81,900      43,100
三木集团               81.68%          64,500     44,688.40      49,188.40    15,311.6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0 年 10 月 06 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 108 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
合楼 528(自贸试验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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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定代表人:蔡钦铭;
    5、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
转口贸易;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有房屋租赁;砂
石的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零售;网上商务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55%股权,陈健持有其 30%股权,廖星华持有其 8.3%
股权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资 产 总 额 1,234,965,854.72 元 , 负 债 总 额
1,102,151,739.39 元,净资产 132,814,115.33 元;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840,349,062.45 元,净利润 1,547,207.65 元。
    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 资 产 总 额 1,298,096,527.95 元 , 负 债 总 额
1,160,693,886.00 元 , 净 资 产 137,402,641.04 元 ; 2021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2,248,472,244.60 元,净利润 4,585,897.23 元。
    公司为福州轻工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陈健、
廖星华)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
额的反担保措施。
    (二)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24 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51.957 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 162 号;
    4、法定代表人:卢少辉;
    5、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凭资质等级证
书),房地产中介。建筑材料、电器机械、金属材料、化工原料、石油制品(不含汽
油、煤油、柴油);纺织品、服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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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经营对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6、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资 产 总 额 9,182,267,660.55 元 , 负 债 总 额
7,293,701,769.05 元,净资产 1,888,565,891.50 元;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8,439,070,919.43 元,净利润 143,350,530.77 元。
    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 资 产 总 额 10,409,794,165.69 元 , 负 债 总 额
8,502,343,646.07 元,净资产 1,907,450,519.62 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
6,189,374,645.32 元,净利润 18,881,999.64 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申请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三)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4,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
供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权利质押等担
保方式,担保期限为 1 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
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
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
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
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
                                      4
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4,695 万元;母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94,889.41 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1,227.50 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 430,811.9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9.05%。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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