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2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5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未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6月26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5:00-6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景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 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148,593,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5,106,373 股的 38.58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132,947,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5224%;其中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名,代表股份 15,645,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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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
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
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815,028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815%;反对 52,600,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87%;弃权 178,07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995,321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631%;反对 0 股;弃权 178,07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9%。
此议案未达到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未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决策权限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785,638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17%;反对 52,600,00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987%;弃权 207,460 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6%。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965,931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20%;反对 0 股;弃权 207,460
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璇、赵银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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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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