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8-08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8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本次提示性公告与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主要内容一致,无新增临时提案或删减原有提案的情形。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
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通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发
布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
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15 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5:00-8月12
日15:00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 10 层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的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8:3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 10 层
传 真:024-23769620
邮政编码:110179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3;
2.投票简称:合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
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
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
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合金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
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0633 合金投票 买入 100.00 元 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
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
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
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为: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之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
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
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
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注意事项: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
√,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