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6-01-09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6-002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
二级市场增持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实际行动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市场预期,坚定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且切实履行
增持承诺。
二、本次增持股份具体情况
增持前持股 增持后持股数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成交金额
名称 职务 数(股)/持 (股)/
(股) (元/股) (元)
股比例 持股比例
张瑜 董事 192,801 13.259 2,556,315.84 0/ 192,801/
0% 0.0501%
王晶晶 董事、总裁 40,800 12.249 499,759.20 0/ 40,800/
0% 0.010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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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并依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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