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金: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取消)2016-12-15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9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6 年 12 月 14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
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6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2月29日-2016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
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8 号和乔丽致酒店 M 层紫轩文
化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2月15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9日(8:3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 7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3;
2.投票简称:合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30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
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ST 合金”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 1 投
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0633 合金投票 买入 1.00 元 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
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
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为: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之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
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
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
选择“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
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
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12月30
日召开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
决情况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意事项: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
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