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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合金:关于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函》的回复2017-05-17  

						    关于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函》的回复

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收到贵司发来的《沟通函》,《沟通函》主要内容为:

    “因我公司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委托

贵公司对招银国金股东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估值,贵司出具了《深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拟引

入战略投资者项目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3 号)》及《深

圳招银国金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4 号)》。

    现有两个问题请予以确认并回复意见:

    1.贵司在为我司出具的招银国金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16]

第 2283 号)里,是否充分考虑了中证报价的估值情况?中联评估字

[2016]第 2283 号、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4 号两份估值报告中对

中证报价的估值是否一致?

    2.2283 号估值报告里,是否考虑了招银国金两笔借款所产生的

4000 多万利息?原因是什么?”

    对于上述问题,我司回复如下:

    一、招银国金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3 号)里,

是否充分考虑了中证报价的估值情况?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3

号、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4 号两份估值报告中对中证报价的估值

是否一致?

    回复:1.在招银国金拟转让中证报价股权的估值报告(中联评估
字[2016]第 2284 号)中,中证报价股东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估值结果为 920,120.10 万元,在不考虑控股权和少数

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的情况下,中证报价 2.65%股权估值为

24,383.18 万元。

    2.在招银国金拟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估值报告(中联评估字[2016]

第 2283 号)中,在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招银国金持有中

证报价 2.65%股权的账面值为 20,000.00 万元,对应估值为 24,383.18

万元。与中联评估字[2016]第 2284 号估值报告中的中证报价估值一

致。

    3.招银国金估值报告中是充分考虑中证报价估值情况的,两份报

告中中证报价的估值是一致的。

       二、2283 号估值报告里,是否考虑了招银国金两笔借款所产生

的 4000 多万利息?原因是什么?

       回复:在 2283 号估值报告里,估值人员根据基准日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进行估值,在招银国金拟引入战略投资者项目估值报告中,截

止到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借款共计 20000 万,这两项

借款截至估值基准日还未到期,审计未计提两笔借款所产生的利息,

故根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本次估值未考虑上述两笔借款所产生的

借款利息。估值报告中已披露:“本次估值未考虑上述两项借款所产

生的负债利息”。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