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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金投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7-06-09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沈阳
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董事、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素质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毛春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
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同意提名康莹女士、李红女士、欧阳玉双女士、彭星先生、翁扬水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昌华先生、龚巧莉女士、毛春景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提名议案提交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亚梅   倪纯   姜杰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