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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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收到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
对上述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
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上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在开展审计业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
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内部控制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
本次续聘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巧莉、黄昌华、高文生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