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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金投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1-04-02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海投资”)与北京融瑞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融瑞投资”)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通海投资拟向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转让

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77,021,275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20.00%。如最终根

据上述《框架协议》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并完成交割,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发生

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2021 年 3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

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公

告》、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4、

2021-005、2021-008)。

    二、本次股份转让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通海投资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通知函》,

基于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未能按照《框架协议》之约定协调金融机构向通

海投资或指定之第三方提供不低于 5 亿元的融资以及再支付的 10,000 万元履约

保证金,已构成违约。同时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权程序耗时较久,各方已无法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2021 年 3 月

31 日前)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鉴于各方仍在努力推进本次交易,为实

现促成本次交易的共同目标,各方达成一致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签署了《股份

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确认,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已向通海投资支付的履约保证

金 30,000,000.00(大写:叁仟万元整),通海投资不再退还。

    (二)各方同意并确认,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与通海投资签署正式的

《股份转让协议》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应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就本次交易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与通海投资签署正

式的《股份转让协议》。若非因通海投资原因,导致各方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则通海投资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

及本补充协议,同时有权依据《框架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追究融瑞投资的违约

责任。在本次交易过程中若标的股份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司法冻结或拍卖变卖

的,通海投资应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前消除上述障碍以保

证标的股份能够按约过户。

    (三)若各方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前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融

瑞投资仍应继续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通海投资或通海投资指定第三方提供融资。

    (四)本补充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双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本补充协议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2.一方拒绝签署或无法按时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单

方解除《框架协议》及本补充协议,并有权根据《框架协议》及本补充协议要求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及本补充协议约定解除的情形。

    (五)本补充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框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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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约定与《框架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框架协议》有约定的,以《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海投资尚未与融瑞投资或其指定之第三方签署正式股

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函》;

    2.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融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

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