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1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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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要求,我们作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
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协议约
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需提前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广汇能源提名韩士发先
生、李圣君先生、李建军先生,公司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提名杨华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各位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
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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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需提前换届选举。公司控股股东广汇能源提名陈红柳先生、马凤云女士、胡
本源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阅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后,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
同意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巧莉、高文生、陈红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