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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关于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2016-09-23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6-05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
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包括以下两部分:(1)公司以向珠海
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隆”)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珠海
银隆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以及(2)向包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内
的不超过十(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与本次收购以下合称“本次资产重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收购的实施为前
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收购的实施。

       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55 号),并经与珠海银隆全体股东、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协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国有
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认购
对象及其认购金额进行相应调减,并据此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补充调整,
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方案       事项        调整前                          补充调整后
方案       事项         调整前                           补充调整后

本 次 员 工认购对象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本公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本公司

持股计划                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 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

                        要作用的核心骨干、员工,参加 用的核心骨干、员工,参加对象的总

                        对象的总人数不超过 4,700 人,其 人数不超过 4,698 人,其中包含公司

                        中包含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员工。 及员工。其中,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

                        其中,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划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董明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董
                                                         黄辉、庄培、望靖东、刘俊、陈伟才
                        明珠、孟祥凯、黄辉、庄培、望
                                                         等共 6 人。
                        靖东、刘俊、陈伟才、王丽琴等

                        共 8 人。
           认购金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发

                        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23,800.00 万 行股票金额不超过 237,439.48 万元,

                        元,认购股份不超过 15,285.81 万 认购股份不超过 15,249.81 万股,最

                        股,最终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 终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根据实

                        量根据实际缴款情况和本次配套 际缴款情况和本次配套发行价格确

                        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股认购价格

                        划每股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5.57 为人民币 15.57 元。员工认购金额除

                        元。员工认购金额除以认购价格 以认购价格即为认购份数。其中,公

                        即为认购份数。其中,公司本次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和高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 管理人员合计认购不低于6,718.43万

                        级 管 理 人 员 合 计 认 购 不 低 于 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

                        6,754.43 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 份额比例约为 44.06%。

                        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约为

                        44.19%。

           特殊情况下持 (四)持有人发生退休、死亡、 (四)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

           有人所持份额 丧失行为能力、离职、违法违纪 续期内发生辞职、退休、死亡、调离

           的处理办法   等情况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 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采取以下不同的处理方式:         持有人在存续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

                        1、退休                          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额应在 12 个月内在员工持股计划

                        而退休,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 内部予以转让,受让对象应符合本次
方案   事项   调整前                         补充调整后

              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条件并获管理

              2、死亡、丧失行为能力          委员会认可,转让价格由转受让双方

              持有人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 协商确定:

              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其持有 1、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的持股计划份额不受影响,其中, 而退休;

              死亡持有人的持股计划份额由其 2、持有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合法继承人继承。               3、持有人发生导致不符合本次员工

              3、主动离职                    持股计划持股条件的岗位调动。

              持有人主动提出离职(包括出国 (五)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

              等各种离职原因),管理委员会有 续期内发生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权利但无义务决定其所持本次员 的处置办法

              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受让对象,由 若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受让对象支付转让对价,转让对 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系出于以下

              价为原始认购金额与转让时公司 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的,自劳动合同解

              市值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价 除、终止之日起,终止其参与本次员

              值之间的孰低值。同时,员工主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管理委员会有权

              动离职需提前 2 个月向管理委员 利但无义务决定其所持本次员工持

              会提出申请,管理委员会在 2 个 股计划份额的受让对象,由受让对象

              月内决策是否行使上述决定受让 支付转让对价,转让对价为原始认购

              对象的权利,超过 2 个月公司未 金额或转让时公司市值对应的员工

              行使该权利,则员工持股份额仍 持股计划份额价值的孰低值:

              归该员工所有。                 1、持有人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劳

              4、离职(除主动离职外)        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或与

              持有人离职(除主动提出辞职外, 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情形);

              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协商一 2、持有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致解除劳动合同),其持有的员工 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违法违纪                    3、持有人严重违反劳动合同、保密

              若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 及不正当竞争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

              续期内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则 规章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
方案      事项         调整前                          补充调整后

                       自动终止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划的权利,且该持有人自动退出 4、持有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

                       有权利但无义务决定其所持本次 作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受让对象, 5、持有人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

                       由受让对象支付转让对价,转让 弊、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

                       对价为原始认购金额与转让时公 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给

                       司市值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价值之间的孰低值:              6、其他由于持有人的主观过错导致

                       (1)持有人违法犯罪,或者因严 持有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被解除的。

                       重失职、营私舞弊而给本公司造 (六)其他未尽事项由员工持股计划

                       成重大损害的;                  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

                       (2)持有人违反劳动合同、保密、 式。

                       竞业限制义务或员工手册等本公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经

                       构成了本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

                       合同的情形。

                       6、其他未尽事项由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

                       方式。

本 次 募 集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

配 套 资 金金额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总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总额的

方案                   额的 100%,为不超过 97 亿元。 100%,为不超过 969,439.48 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调整 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调整后

          及本次募集配 后上限为97亿元和本次募集配套 上限为969,439.48 万元和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认购对 资金的发行价格 15.57 元/股计 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15.57 元/股计算,

          象的具体认购 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

          情况         份 数 量 调 整 后 上 限 约 为 调整后上限约为 622,632,934 股。认

                       622,992,934 股。认购股份数量应 购股份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

                       为整数,精确至个位;若计算的 若计算的发行股票数量不为整数的

                       发行股票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 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方案       事项         调整前                            补充调整后

                        调整为整数。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数为不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数为 超过 152,498,060 股,认购金额为不

                        不超过 152,858,060 股,认购金额 超过 2,374,394,794.20 元。

                        为不超过 2,380,000,000 元。

           募集资金用途 年产 32,000 辆纯电动专用车改装 年产 32,000 辆纯电动专用车改装生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入金额调减为 153,405.28 万元.。   额调减为 152,844.76 万元.。

                        其他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其他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额保持不变。                      保持不变。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资产
重组方案其他内容仍以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主要涉及调减员工持股计划认购
对象及其认购金额、调整特殊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办法、调减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上述调整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