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12-2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
关文件要求,对公司此次聘任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此次聘任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审阅邓晓博先生和舒立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3、根据邓晓博先生和舒立志先生的个人材料,我们认为邓晓博先生和舒立
志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
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邓晓博先生为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
意董事会聘任舒立志先生为公司的副总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姝威、王晓华、邢子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