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力电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4  

                         证券代码: 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1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
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中期利润
分配预案》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为建立科学、持续、
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展,公司董事
会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制订并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
素,拟实施 2021 年中期分红,具体如下:

    公司(母公司)2021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7,887,628,443.72 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671,300,572.90 元(未经审计)。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暂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5,536,677,733 股(总股本 5,914,469,04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
持有的股份数量 377,791,3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536,677,733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
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