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19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151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 金科 02 债券代码:112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兴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行了
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全部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
负;相比 2014 年,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增长率高于 63%,为 118.34%。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 124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124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进
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全部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
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
负;相比 2014 年,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增长率高于 63%,为 118.34%。
4、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本次 10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10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预留
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马青伟、吴吉
锋、李义平、谢岗军、廖云、张新华、宋伟、刘志煜、任大凤个人考核成绩为“合
格”,本次解锁比例为 80%,须对上述 9 人第三次可解锁 20%部分合计 28.75 万股
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对象简廷恩本次个人考核成绩为“不合格”,须对其
持有的第三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陆
伟、石勇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此二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
股份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无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共计 83.7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
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