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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6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忠海先生因公司工作安排及分工调整需要,自愿辞去
董事会秘书职务,为此公司拟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徐国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我们审阅了该拟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该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限制或禁止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聘任该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明   程源伟   姚宁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